王爱民律师亲办案例
坚强母亲似秋菊
来源:王爱民律师
发布时间:2006-08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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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律师的感动------

坚强母亲似秋菊

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 王爱民



我曾经接受过一个普通农妇的委托,代理一个民事案件的上诉。此前,她的维权经历曾经多次在媒体上报道,我对她的执着很是佩服。

纠纷源于一个治安案件,1999年8月21日晚,农妇及其女儿一同被人打伤,110警车将二人送往当地医院治疗,在同一间病房里住院观察近一周。当日医院为女孩子做颅脑CT检查,出具了“颅脑CT未见异常”的报告,但CT片子没有交给母女俩。2000年10月,女孩子被诊断为脑胶质瘤。经过了一年多痛苦的治疗,终因确诊晚、治疗不及时而死亡。农妇从原治疗医院找到了CT片,经咨询得知片子上的脑瘤已非常明显。从此,农妇与医院、打人者开始了漫长的诉讼。

一审时,医院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,结论为医院存在明显的误诊、漏诊,但又说病人的最终死亡是死亡率极高的疾病造成的,与医院的误诊没有明显因果关系。一审法院据此认为,农妇所主张的医疗费用诉求由于不是因医院过错而产生的,因而不能得到支持。一审败诉后,农妇开始上诉,她找到了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,详细阐述了案件的前因后果,出于彼此的信任,很快签订了代理合同。她临走时的话很令我感动,“孩子是因为生病死的,不是打死的,也不是医院治死的。可是如果医院没有误诊,我们早知道病情的话,倾家荡产也要及时给孩子治病!我询问了很多专家,孩子的病如果早发现早治疗完全有治愈的希望,我要给死去的孩子讨个公道。”望着她离去的背影,我脑海中蓦然出现电影《秋菊打官司》中的场景,我对这位伟大而可怜的母亲充满了敬意。

上诉后,农妇到处奔波,继续收集医院过错的资料。她发现给女儿拍CT、出报告的大夫没有取得执业资格,她还发现医院的治疗大夫与打人者是同学关系,她拿着原来的CT片子找医院的其他工作人员看,竟然一眼就能看出有脑瘤的表现,医院的工作人员为其出具了与两年前完全不同的诊断报告!

她还多方了解到,当时鉴定会的专家组长竟然是后来给女儿做手术的外科主任。她对鉴定报告更加不服气,怪自己不懂鉴定程序,后悔没有及时提出再次鉴定。我劝慰她,关于鉴定的事情,已经在一审中失去了机会,二审不再涉及这个问题,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其他证据主张该报告不可采信,可她的后悔和失望还是挂在脸上。

二审开庭时,我准备了详尽的证据材料,发表了说理充分的代理意见。她自己也准备了厚厚的一摞书面材料,虽然因为法律知识和医学知识的欠缺,她有一些观点并不正确,但她一直听从我的劝导,发表自己观点时尽量心平气和,她含着泪水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对医院的质疑。庭后她说,“就是输了官司我也满足了,我说了一个母亲应该说的话,我做了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。来开庭前我特意找出最称心的衣服穿上,我要告诉女儿,我为她讨公道,我过得也很好。”

二审的结果很快出来了,她很满意。她说她要去给孩子上坟,告诉孩子终于讨回了公道。我不忍心搅碎一个母亲的梦,我告诉她,孩子会知道的,你好好地生活下去她会高兴的。说完这话,我的眼睛已经湿润,律师生涯造就的坚毅性格在这一刻也变得脆弱不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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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王爱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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